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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贷要注意的陷阱

理财知识 亿财商学院 2013-10-26 20:57:00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

    借贷要注意的陷阱
1、不是当面签署的原始借据是无效的。比如扫描件、复印件、传真件,这些 文件都可以随便ps,当事人如果不认帐便是废纸一张。
2、即使当面签署的也可能是特殊的笔写的,过不了几天字迹全销,照样废纸 一张。所以,连签字笔都应该是自备的。
3、还有字迹是法人的,但是公司印章是假的,或者公司印章是真的,签字却 不是法人的,据此公司就可以把责任推掉。
4、抵押物如果是土地或房产,是需要办理他项权证才有效的,否则就是一纸 空文,随口都可以否掉。有人把租来的房子再伪造一套产权证然后抵押借款走 人,这就是没有办理他项权证的漏洞所致。
5、有人拿一千万的汇票质押借款,到银行验了也是真的,可是款借出去人跑 了,再去贴现汇票或是托收,却告知是假的。验的真票,押的假票,被调包了。
6、以公司股权或收益权质押借款的,合同是真的,公司是真的,股权质押变 更也是真的,可是,等到要兑现时候,不但没有任何价值反而要替人承担债务, 因为事先有人已经在法院起诉了,作为人家公司的股东是要承担责任的。
7、以有公信力的商人或者官员信用借款或者担保的,这还比较靠谱,但是 还是要看人,看他的背景、职位以及健康的可靠性。
11、超过30万的借贷必须要有相关的付款凭证作依据。
12、我国民法通则规定,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2年,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。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2 年诉讼时效期间.        

财商教育
张宝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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